中新社北京10月30日电 题:低门槛·直通车·黑名单 解读四部门推进根治欠薪
中新社记者 张素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新闻发布会。记者选取三个关键词,从中观察中国相关部门推进根治欠薪工作进展。
“低门槛”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入刑。201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定罪量刑的具体标准。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在会上说,为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为恶意欠薪犯罪设置了相对比较低的入罪门槛”。
司法解释规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人民币,下同)至两万元以上,或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就构成犯罪。最高法还发布典型案例,强调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比如违法承包的包工头,如果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也构成犯罪。
2011年5月至2019年9月,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10651件,审结10243件。其中对7674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116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国公安部户政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在会上介绍,2015年至2019年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逾1.4万件。除对欠薪犯罪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加大追捕力度,公安机关还依法及时查询、查封、冻结涉案账户和财产,最大限度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
“直通车”
2019年8月,中国国务院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均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构建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直通车’。”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说。
王程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工资拖欠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公安机关负责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和案件侦查,人民检察院负责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人民法院负责案件的审理和判决。四部门定期交流工作情况,共享有关数据,以便根据新情况制定更有力的措施。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在会上公布一组数据:2019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同比分别上升6.6%和8.5%;同期,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80件。
罗庆东说,检方在注重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的同时也注重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对于欠薪主体履行义务完毕,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积极适用刑诉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黑名单”
2017年,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确立。2018年,人社部发布首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共涉及14家违法企业和6名违法人员。“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已取得初步成效。”王程说,被纳入“黑名单”的违法企业和违法人员在招投标、资质评级、高消费等诸多领域都会受到限制。
王程表示,经过多年治理,欠薪问题逐步好转。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农民工欠薪率从2008年时的4%下降到2018年时的0.6%,以往在节日前夕出现的群体性讨薪事件,近年来也已大幅减少。
据悉,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农历春节,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执法范围包括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等。此次行动将做到两个“清零”: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农历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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