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报网讯 1月28日,据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官方微博消息,1月26日,北京通州警方接群众反映,有网民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北京通州警方迅速开展调查,于当日将发帖人刘某(男,22岁)查获,经查,该人未感染病毒,身体健康,其供述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目前,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关键时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与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对此,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坚定信心、科学防治,齐心协力抗击疫情。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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